🔥beat365亚洲官方网站-最新下载App Store

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便民问答

如何参与住房以旧换新活动?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李静    发布时间:2024-10-25 09:42    编辑:孔令磊         

  10月24日,西宁晚报刊登的《商品住房以旧换新西宁如何试点》的稿件一经发布,便引起广泛关注,不少市民纷纷致电本报热线咨询活动的相关细节。市民如何报名参与活动?参与住房以旧换新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根据《关于试点开展西宁市主城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帮宁焕”活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部门就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通知》明确,西宁市主城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帮宁焕”活动自2024年9月27日开始,至2025年9月30日结束,为期一年。活动面向西宁市主城区区域内所有计划出售二手房(旧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房)的购房居民(换房人)。

  在报名登记方面,换房人可根据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的首批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名单进行报名参与。换房人确定参加“帮宁焕”活动后,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旧房出售),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房认购协议(新房选购),明确意向售出和买进的房源,同时签署三方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换房人意向购买的新房设定一定期限的“解约保护期”(一般不少于90天),如旧房未售出的,换房人可无条件解除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在旧房挂牌出售方面,参与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查验旧房房源信息,对换房人旧房进行评估,制定挂牌价格,并在各网站和经纪门店进行发布。《通知》明确,旧房房源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旧房房屋权利性质应为出让,不含自建住房、商业、办公、公寓等;同时,旧房应成套、产权清晰,状态为可交易,不存在租赁、抵押、担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

  在新房选购与签约方面,换房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参与活动的住宅项目中挑选新房,并签署认购协议,锁定意向房源。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查验新房房源信息。在解约保护期内,对意向房源进行锁定。

  在新旧房交易或解约方面,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以诚信为基础,根据协议约定,若旧房在协议期内成功售出,则换房人按约定流程办理新建商品房购买手续;若旧房在协议期内未售出,则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退还新建商品房定金。

  在涉房资金监管方面,《通知》明确,参与旧房交易的买卖双方要自愿接受存量房资金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成交的新房购房款必须存入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换房人出售旧房和购买新房的购房款必须自愿接受全额全流程资金监管。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