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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地方志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海年鉴大事记内容收录 标准(试行)》《青海年鉴照片选录 要求(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6/07/08 10:14     已浏览:48506 次  

    青志办〔2016〕25号


    各市(州)、县(市、区、行委)地方志办公室,省直各单位地方志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年鉴工作,提高年鉴编纂质量,根据《青海省地方志工作规定》(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07号)、《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中指组字〔2012〕2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办制定了《青海年鉴大事记内容收录标准(试行)》《青海年鉴照片选录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在编纂本级年鉴时借鉴参考。




                                    青海省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青海年鉴大事记内容收录标准(试行)


    1.重要会议。指中共青海省党员代表大会、省委全委会议、作出重大决策的省委常委会议;省人民代表大会、省人大常委会有立法行为的重要会议;省政府全体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大会;省政协委员会;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召开的换届大会;在我省召开的国际性或全国性会议。

    2.重要政策和法规、规章的发布实施。指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出台的重要行政规章等。

    3.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大成就。指全局性的改革措施的出台,重点建设项目的签署、开工和竣工,有重大影响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建、建成,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入驻等。一般性的建设活动不收。

    4.重大经贸活动。指我省和在我省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包括全省性、全国性、国际性的招商引资、商品展销等活动。

    5.重大的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成就。指我省和在我省举办的具有全省、全国和国际性影响的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方面的重大活动,重要建设项目的开工与竣工,如新办大中专院校的建成开学、新办大型医院的建成开诊等。

    6.区划、机构及重要人事变更。指全省及各市(州)县(区、市、行委)行政区划及名称的变更。省属各部、委、办、厅、局的重新设置与撤并,名称的变更等。省四大班子和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主要领导的任免。

    7.领导活动。指党和国家领导人来青视察和指导工作,中央专项工作巡视组、检查组对我省工作进行巡视、检查、督导等(国家部委领导人来青的重要活动可适当收录);省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出席的重要活动、副省级领导出席的涉及全省性工作的重要活动以及军政、军民方面的重要大型活动等。

    8.重要外事活动。外宾来访一般只收录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政党领袖和驻华使节,对在世界上有重大影响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体育等各界名人的收录标准可适当放宽。省上主要领导带团出访的重要活动,与国外友好省份之间的交往,与国外重要合作项目的签署等。

    9.特大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奇异自然现象和重大生态环境变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社会事件等。

    10.重要文物与考古发现。指有重要历史价值的考古新发现,重要文物的发掘、收藏,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或国家级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的命名、修缮等。

    11.重要人物纪念和荣誉授予活动。指重要历史人物和著名当代人物的纪念活动,获得国家级奖励和国际荣誉称号人物的授奖授誉活动,进入院士行列的科研人员授职命名活动等。

    12.重大发明创造和重要科研成果。一般指获得国家三等、省部一等及其以上级别奖励的重大成果,具有特别学术价值或理论突破的研究成果,具有世界水平和代表国家先进水平产品的研制成功,其他具有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

    13.省外大事在本省的独特反映。有的事件发生在省外或国外但对我省产生了重大而独特影响的,可视情况收录。

    14.大事记信息资料搜录渠道。为确保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大事记信息资料主要从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四大班子编发的《大事记》,党政机关的有关公文和省政府网站、《青海日报》等权威渠道搜取。涉密和不宜公开的事项不得搜录。


    青海年鉴照片选录要求(试行)


    一、主题要求。照片主题新颖、构图精巧、图像清晰,中心与重点突出,力求资料性与艺术性俱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所刊照片应保持原有事实,不用人工合成图、模型、效果图等。

    二、时限要求。所刊照片应为反映当年度事件的照片,做到与年鉴内容反映的时限范围相吻合。

    三、内容要求。将反映我省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成就和重要事件作为选照的主要标准,反映的重点必须是这些方面的大事、要事和新事。反映的内容主要是:

    1.重要会议。主要反映中共青海省党员代表大会、省委全委会议、省人民代表大会、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协委员会等会议照片。

    2.领导重要活动。主要反映党和国家领导人来青视察指导工作、省党政主要领导人出席重要活动等方面的照片。一般不用单人照。

    3.具有全省、全国和国际影响的重大活动照片,如:环湖赛、青洽会、藏毯会、“青海湖”国际诗歌节、“三江源”国际摄影节等。

    4.重点建设项目的签署、开工、建成等方面的照片。

    5.重要外事活动照片。

    6.推动旅游事业发展、宣传大美青海方面的有关照片。

    7.其他反映我省大事、要事、新事和具有一定新闻价值的图片。

    四、数量要求。图片数量力求少而精,避免多而全;以事说话、以事选照,不搞人物平衡、部门平衡。

    五、质量要求。为确保照片质量和印刷效果,选用照片的最长边原则上一般应在3000像素以上,每幅照片单独保存为JPEG格式,文件大小应在2MB以上。照片的文字说明要简洁精练,时间、地点、人物(包括姓名、职务及在照片中所处的位置)、事由等事件要素的表述要完备、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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