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亚洲官方网站-最新下载App Store

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解读 > 部门解读

《关于加快构建农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 输出网络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2-08 16:20 来源: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现将《关于加快构建农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输出网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24〕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改革,推进农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构建农畜产品多元化供给体系和“产加销”一体化输出网络,加快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扩大农畜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牧民稳定增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创乡村产业振兴新局面,根据《关于印发〈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青办〔2023〕4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结合省情实际,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在广泛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报经省政府同意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造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为引领,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核心,以“转方式、调结构、促转型”为主线,以“保供给、提质量、强加工、增效益、扩销售、促增收”为路径,坚持立足优势、保障供给,绿色发展、提质增效,创新驱动、产业融合,精品定位、塑强品牌,扩大销售、联农带农,切实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保障特色农畜产品有效多元供给,构建农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输出网络。到2025年,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能力显著提升,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健全,农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加快发展,多元化农畜产品供给体系和“产加销”一体化输出网络基本形成,农牧民增收能力显著增强。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4:1。做强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0个、企业品牌100个、农畜产品品牌300个以上。累计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1150个以上。

三、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十大重点任务:一是提升农畜产品供给能力,以农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扩大加工和销售量。二是推进农牧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做强农畜产品加工产业,统筹推进农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四是构建三级市场网络体系,培育建设一批省级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产地预冷集配中心、区域性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活畜交易市场、农产品产地初级市场。五是拓宽农畜产品销售渠道,构建便捷、畅通、长期、稳定、紧密的农畜产品营销渠道和产销关系,搭建产品展示展销和洽谈对接平台,构建省内外统筹、境内外兼顾、海陆空并举的多渠道销售网络。六是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健全农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农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加快农畜产品批零市场建设,畅通产销衔接渠道。七是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打通农产品出村进城的“最初一公里”。八是强化品牌宣传监管保护,构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的农牧业品牌体系。九是推进农旅融合带动销售,引导农牧民在游客“吃、住、行、游、购、娱”中扩大农畜产品销售,获得更多收益,提高产品附加值。十是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产品销售、物流配送、社会化服务等提供人才保障。

四、出台意义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切实加快构建多元化农畜产品供给体系和“产加销”一体化输出网络,进一步促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降低农畜产品生产流通成本,扩大“青字号”农畜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提高农畜产品销售量,助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推动全省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青ICP备08000030号 中文域名:青海省人民政府.政务 Copyright © 2007-2020 青海省人民政府

XML 地图